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解析
——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暨5·15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系列
发布时间:2022-05-09     作者:     浏览量:5133   分享到:

    华体会·电竞(中国)欢迎您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要求,为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,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能力,将开展系列教育宣传,涉及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、非法违规私募基金、场外配资、股市黑嘴、非法发行股票、非法代客理财、境外机构违规提供跨境证券期货基金交易服务、仿冒假冒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、非法集资等。以下为正文:


一、非法集资的四种常见手法:

一是承诺高额回报。不法分子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。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
二是编造虚假项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
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。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聘请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,在各大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
四是利用亲情诱骗。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,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

二、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,务必提高警惕:

A、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;

B、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
C、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等为幌子的;

D、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
E、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;

F、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;

G、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;

H、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
I、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
J、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
(资料来源:陕西证监局http://www.csrc.gov.cn/shaanxi/c105610/c689ab5a64c9f497e8dd2cf8727bb94f2/content.shtml